校园枪击事件的中华文化解读
2017-09-1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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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5月,美国好莱坞著名导演麦克尔•摩尔制作的《科伦拜的保龄球》(以下简称《科片》)打破了坎尼斯电影节46年没有文献片的记录。对这部影片评审放映结束的一霎那,观众以长达15分钟的热烈掌声和欢呼庆祝它的通过。当时使得摩尔感到意外,一时有点不知如何反应。该片获得2002坎尼斯电影节第55周年纪念奖(Cannis Film Festival 55th Anniversary Prize)。2003年2月它又被美国作家协会(Writers Guild of America)提名为最佳原创剧作。这个协会有史以来第一次奖给一部文献片这种荣誉。一月之后,该片又获得奥斯卡最佳文献片金奖。颁奖仪式上,摩尔对美国总统进行犀利的批评发言,成为好莱坞历史浓重的一笔。《洛杉矶每日新闻》评论《科片》是“本年度最重要影片”。《纽约时报》称它“引人入胜”。《时代杂志》赞扬说“绝妙精彩。”《科片》被列入160种榜首名单。而更重要的,是《科片》创下历史上文献片最受观众青睐的记录。民意测验也表明,510名观众有476人说“值得一看”。票房轰动,摩尔摇身成为富人。但有点滑稽,是他反政治体制的批评导致他致了富。他扮演了数百万计美国人传声筒的角色。他们讨厌政治现状,讨厌布什,讨厌“全国步枪协会”,讨厌对政治造成巨大影响的枪支游说活动。摩尔究竟通过影片对人们说了什么?


      这样一部轰动美国和欧洲的文献片,中国也有许多人看过。但这次我想借这个机会,谈谈摩尔的这部作品。它具有文献片学术性、严肃性,也具有很强娱乐性。更主要的原因是,从政治与传媒关系角度,该片与这次会议讨论的传播与和谐发展主题,有很大关系。我在下面围绕三个问题进行说明:一、摩尔在该片中究竟说了什么?二、一种特有文化的“自由”概念究竟意味着什么?三、《科片》对中国传媒理论创新和现实、对“社会和谐发展”有什么提示?



一、摩尔对人们说了什么?


      1999年4月20日,美国总统克林顿针对在科索沃战争中采取轰炸行动发表演说。演说后仅仅一小时,丹佛科伦拜中学发生校园持枪屠杀事件。17岁和18岁的艾利克•哈里斯、戴蓝•科里波尔德曾像往常一样去上保龄球培训课。但是11点多,他们端着“点44麦格能”大型连发式手枪,在食堂、图书馆向老师同学疯狂扫射。他们一共打出900发子弹, 12名学生和1名老师死亡,其他有21人受伤。二人在扫射之后饮弹自尽。调查发现,哈里斯和科里波尔德在此之前曾受到别人欺侮,他们采取这样的行动是出于报复。


      摩尔说,这是很平常的(typical)美国一天;政府在海外轰炸一个美国不熟悉的国家,社会又发生悲惨的暴力。影片中的另一起枪杀事件,是一位低收入母亲6岁的儿子,在学校用枪射杀了同班同龄的一个女童。从《科片》以外各种资料能获悉,就在国务院2002年3月4日针对别国违反人权发表年度报告的同一天,新墨西哥一个4岁幼童,用爸爸的枪打死一名18月女婴。《科片》提供统计数字表明,美国每年死于枪击人数为11,127人,等于德国29倍,法国43.6倍,加拿大67.4倍,英国163.6倍,澳大利亚285倍。每10万15岁至24岁青少年就有37.2名犯杀人罪。加利福尼亚道德规范研究所一项调查声称:截至2001年,一连几年大多数青少年都施用过暴力行为—其中高中生21%,初中生15%;至少每人都往学校带过一次枪。全国教育协会估计,全国范围内每天发生的学生携枪入校案情约10万起。社会暴力不是个别现象。摩尔的《科片》,意在追寻两个问题的答案:1)美国为什么那么多人恋枪,为什么喜欢自由携枪的权利?2)为什么美国那么多人开枪打人?不过,摩尔在《科片》中对这两个问题没给出清晰分析和答案,只是刻意地用了不少印象深刻的画面材料,暗示人们去思考。南希•格兰姆•霍尔姆就说,摩尔问题问得好,但答案你得到他影片之外的材料中去寻找。


      为什么美国人爱开枪打人?这个答案的追寻,首先落在“为什么那么多人恋枪”问题上。答案似乎是美国宪法赋予的“自由携带武器”权利。民军士兵、詹姆斯•尼科尔、“全国步枪协会”主席查尔顿•赫斯顿都以践行“自由携带武器”权利作为理由。下面问题引到“为什么会有‘自由携带武器’权利?”文献片给了历史原因,美国人从欧洲移民到美洲直到现在,都有“被害”经历。美国人没有安全感,有过分猜疑和被害妄想狂心理。这是个惊恐害怕公民组成的国家。同时又是“美国太容易得到枪了。”心理恐惧和枪支的容易,两个因素混合变成了一杯危险鸡尾酒。可是美国人到底恐惧什么呢?恐惧又是从哪里来的?问题一个个向观众浮来。摩尔用画面向观众说明,媒体、大公司、政客都在干着恐吓美国公众的事情。为什么心灵如惊弓之鸟?媒体是恐惧最重要传播者。由于不理性地追逐收视率,淡漠社会责任,媒体把耸人听闻的犯罪当作吸铁石,抓受众的心,往他们头脑里灌。只要可能,大多地区性电视市场新闻频道都把犯罪放在新闻节目开头。这已经司空见惯。有一种形象说法是:只要是流血的,就先上!


      颇有争议的摇滚歌手梅里林•曼森采访时似乎说出问题的症结。他说,校园惨案可归结到两个原因:暴力娱乐和枪支管制问题。人们的恐惧来源于电视:凶杀、水灾、艾滋病等等,一切这种东西。这是一场以消费为目的的恐怖气氛制造运动。它的主意是,让大家处于恐怖气氛笼罩之下,这种效果可以利用。曼森指的是消费主义,是美国超级商业文化设计、制造人们对犯罪、恐惧等的心理反应的麻木。一个“看家狗”非政府组织(“家长电视协会”[PTC])于2001年8月1日公布调查报告称,一年来,早8点至晚9点暴力电视节目增加78%,粗暴语言节目增加71%。历来被认为是“最干净”电视网系统的哥伦比亚广播台(CBS),它的节目每小时都包含3.2场次的暴力和粗暴语言内容。911之后,电视台和电影院一度曾对暴力影视实行控制。但没出两个月,最高票房价值的暴力影视又卷土重来。《国际先驱论坛》说,一个临近18岁的非成年人,可从媒体能收看4万起凶杀案和20万其他暴力动作节目。摩尔说,晚间新闻报导出的美国是个相当可怕地方。911之后沃尔玛声称,它的枪支销售轻而易举地增加70%,子弹销售增加140%。在销售与消除人们恐惧感有关的产品中发财的人很不少。人们生命受到威胁象真事一样,恐惧转成利润,人们的恐惧处于不可消除的状态。恐惧的内容无所不有:凶杀、水灾、艾滋病,非洲蜂、小偷、电梯伤人事件,万圣节杀人糖,等等等等,都是恐惧的渲染材料。


      电视节目制造、传播培养的恐惧文化有个独特成分,即黑色人群危险,白人对黑人恐惧。摩尔把观众带进电视《警察》板块制作组。《警察》节目板块是美国收看率最高电视节目之一。它让人们总是看到赤裸上身的黑人如何被白人警察按倒在地。恐怖节目还让人知道非洲蜂是凶残的,欧洲蜂是君子气的。新闻界居然如此肤浅,对问题做不出任何分析和解释。密西根福林特枪击案发生的早晨,新闻直升飞机和卫星新闻车半小时就到达了。可是佛克斯(Fox News)和有线新闻网络(CNN)记者根本没有到校园里去。如果去了的话,他们会看到另一种悲剧,这个悲剧或许包含着问题的答案,可以解释6岁的女童为什么会成为开枪的受害者。什么答案呢?是贫穷。这个学校学生87%来自穷困线以下家庭。开枪的男孩母亲是一名赚取福利费妇女。由于付不起房租她被房东赶出门,寄宿在亲戚家。她每天往返80英里打两份工,必须每星期打70小时的工,是这种情况使自己的孩子处于没有人看护状况。孩子在亲戚家看到一支枪,将带到学校,之后向同班女孩开了枪。


      霍尔姆说,美国人受害狂的恐惧状态是不奇怪的。枪恋和热衷有枪自由权利,只是受害狂恐惧状态的症状。到这里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回答,因为由恐惧心理和拥有枪,到行动上用枪去射杀别人,中间还有一个过程。过程是什么?摩尔似乎暗示了两点,一是美国人相信动用武器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手段,二是可能政府海外的暴力行为向人提供了可效仿榜样。梅里林•曼森提到,总统在海外轰炸别人,是我唱歌的影响大还是他的影响大?我认为总统影响更大。摩尔强调,科伦拜出事那天,是美国在科索沃投下炸弹最多的一天。曼森说很滑稽,没人指责总统,说他海外施暴行为的影响。摩尔打出画面举出一系列美国在国外军事暴行事件造成无以数计人的死亡。在美国,如果对人们说,政府在海外动武,因为美国是世界兰博警察,用暴力解决问题,人们是接受的。美国是独特的,有自己的美国方式。摩尔拍完《科片》,伊拉克战争爆发了,作了摩尔说法的注脚。 为什么美国人比任何国家的人都爱开枪打人? 回答似乎也在几个加拿大青年口中得到印证。一名男青年说,美国人一定是互相仇恨的。我们也有怨恨,但不用开枪来解决。女青年说,我觉得美国把事只看成是打杀,这是他们解决一切问题的方式。只要有个国家出点什么事,他们就把人派出去打杀。它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加拿大人会说让我们商量商量,一起想想办法。而美国的方式是:“我杀了你!”对他们,只有武器最能解决问题,他们动不动就把自己派到国外去杀人。


      到底为什么那么多美国人爱开枪杀人?历史、人口组成、枪支泛滥、暴力文化娱乐等等,似乎都不能完全解释。其他“自由”国家这些问题都存在,为什么开枪杀人没有美国严重?摩尔访问了加拿大,惊奇发现加拿大人没有美国人的恐惧,他们连家门都不错。对美国人这真是不可想象。在这里他给了两点暗示:一是在加拿大媒体不宣传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仇恨和猜疑,而是说:“他们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礼貌认真地听他们怎么说。你不能听别人那么说,就打仗。”二是加拿大萨尼亚市长迈克•布拉德雷说的,我们要确保,人们对自己年迈父母有充分的白日护理。老父母需要住进老人院,要适当援助。要对人们提供适当医疗保障,使他们不会因为生病、看不起病就失掉生计或失去住房。这样才能建设一个良好社会。还有一位政府人员说,如果大家都是输者,那谁也赢不了。你不能靠打击弱势人成为胜利者。这些都是北美一些右翼政权社会常见的行为。他们欺负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人,同时却对不需要帮助的提供财政支持,制定免税和优惠税收政策。摩尔的镜头转向加拿大穷人区,穷人楼区平静,楼下还建设了儿童游乐场,摩尔问道,这种气氛是否反映了加拿大人那种心态呢?


摩尔问加拿大青年:
“如果有个人有了病,是否应该能够看得起病?”
“那当然。”
“为什么?”
“因为人权啊。每个人都有生存权利。”
一个妇女与摩尔对话:
“我有一个亲戚原来在加拿大,后来移居美国。哪里气氛很不一样。”
“在那儿,很容易有恐惧感吧?”
“是,很容易恐惧。因为那儿的人之间互相的反应是就像…(妇女在空中弹了一下自己手指)…他们不犹豫,不想一想;第一个反应就是把手枪抽出来:‘你闯入了我的私人财产!’—你看!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跟这儿不一样。”
这里的暗示是什么?是否应理解为一种好的政治,不以邻为壑,不以人为敌?社会需要创造友好气氛的意识形态?政府要把老百姓事情放在心上?摩尔的一个十分发人深省的问题是:我们到底是武器偏执症,还是本来就是神经偏执?
摩尔的《科片》已经放映5年了,美国依然如旧,问题依然如旧。10月2日最新消息,美国警察殉职人数今年上升到三十年来最高点。一半原因是开枪杀人增加。全国执法警官悼念基金会(National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Memorial Fund)统计,截至9月18日,警察被开枪打死人数比去年上升60%。其他各种杀人案也上升。一位“主要城市警察局长”(Major Cities Police Chiefs)总裁无奈地说:“我简直不明白为什么2007年我们面临的局面是这样的。我们这么警察被射击、打死…。比起去年数目,增加得太多了。”看来,不管是武器偏执,还是神经偏执,似乎都是不治之症。



二、对“自由”概念的注脚



      美国人究竟为什么“神经偏执”?美国是“自由世界”啊?!暴力与“自由”是什么关系?摩尔没说清楚,让观众去思考。给我们自己一点自由思考的空间,也许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神经偏执”,是否就是对形而上概念的“自由”与形而下经验的“不自由”二者之间冲突的精神困惑?形而下经验的“不自由”就是无数“个人(一己)自由”之间的冲突。从《科片》看到,虽然都声称自己享有宪法第二补充条款的自由,可是民军男士兵、女士兵、詹姆斯•尼科尔要的自由与“全国步枪协会”主席查尔顿•赫斯顿践行的“自由”权利理由,不能说不是一种二元对立的分裂形式。男士兵、女士兵、尼科尔是认真的、出自内心对威胁那种恐惧感。而赫斯顿则是纯以践行自由为说法, 实际人为地助长这种特有的恐怖文化。形而下不同个人追求的“自由”之间的二元对立,也是它与形而上抽象“自由”原则的二元对立。形而上按逻辑包括所有个人的“一己自由”。而形而下的个人自由是要通过冲突、斗争。也就是说,形而下的经验是“自由”搏斗。谁最后获得自由,取决于谁实力(开始是简单个人形体,之后变成私人财富和政治权力)的雄厚。这必然导致强势(权)政治,不会是和谐政治。在国内是少数财富雄厚和手握权力的强势个人(包括政府)对弱势的多数,在海外是“兰博警察”(“the Rambo Cop”)—以暴力达到目的的警察—超级强国对付弱国小国。这让人不能不思考抽象形而上的“自由”,作为一个政治概念,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对它提出疑问。


      人类历经的暴力,一般追其原因都来自强者。暴力行为与终日的心灵惶恐是双胞胎,是一条恶性循环逻辑。霍布斯早已把这个道理讲清楚。霍布斯描述的是,因为单个个人都是邪恶的,在绝对自由的自然状态,人是恐惧的;人与人互相给对方造成威胁,互为天敌。在恐惧心理笼罩下,出于自我保护,人必须追逐强权和暴力,而强权和暴力的追逐,反过来又给人心灵笼罩更大的恐惧。弱者的暴力是强者教会的。强者通过传媒,通过娱乐节目,通过强者自己在本国和海外的行为教会了弱者。在国内,正如尼科尔所说:“那里有‘瓦库’的例子”;在海外,则是以不可一世的强者姿态进行的各种干涉与入侵战争。对形而上层次“自由民主”绝对原则的履行,成为在形而下层次以“国家利益”作为标签的“利益集团”强权政治。


      信仰抽象的概念,将它当作绝对原则,而同时让在它的笼罩下,形而下范畴内是角逐,是以实力大小决定的最后胜出。这是一种独特思维方式逻辑的致命缺陷。少数强势者,以形而上“自由”为真理,在形而下践行不受限制的私人财富积累和政治权力追逐。将形而下经验的自由完全变成并不绝对的、不是所有人的,而只是少数成功者或强势者的自由,这种思维缺陷—形而上与形而下“自由”之间的现实冲突,是强势者逐取霸权和维持霸权的政治话语和文化手段造成的后果。这种政治之下的传媒形式扮演的角色必然是传播强者话语和文化的政治执行者。政治学上这是简单道理。伊利诺伊斯大学教授罗伯特•麦克切斯尼指出,媒体形式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管是这种还是那种,它是必然出现的。政策、体制结构、资金补贴、运作机构都是刻意为控制、指挥、规定媒体的行为创建的。这些东西决定着传媒形式的逻辑和性质。


      传媒形式作为政治执行者基于的理论和它的实际操作手段都是建筑在“自由”这个形而上的概念逻辑上的。传媒的“第四权力”说法已成为传播理论家的流行术语,它离不开的就是“自由民主”这个形而上概念。而在口头禅式的使用这个术语时,传播理论家们却不能指出“第四权力”不是从天上掉下的,而是受到整个社会强者政治的政策、体制结构、资金补贴、运作机构刻意控制、指挥、规定自己的行为的。“第四权力”由这些东西决定着自己的逻辑和性质。麦克切斯尼在《富有的媒体,贫穷的民主》一书第六章对围绕美国宪法第一补充条款进行的新定义及传播体制发生的变化所作的分析,使人们清楚地看到“第四权力”与社会强者政治的必然关系及在这个社会政治体制下的逻辑和性质。宪法第一修订条款是明确的“自由”绝对主义原则。这个原则按形而上抽象逻辑是保护任何、一切、任何场合的政治言论自由。可是这个自由绝对原则笼罩下的形而下经验,是人的自由之间无尽无休的角逐、冲突,是少数强势者与弱势多数的自由之间的矛盾,是强势者向弱势者战斗、取胜的过程和结局。


      自70年代始,最高法院一连做出几项决定,逐步放宽宪法第一补充条款的涵义,将大企业及其商业活动涵盖在保护出版言论自由范围之内。这种放宽,听起来最符合道理的,是对政治消费和对众多合格条件商业活动的。放宽被称为是最大可能保证民主的政治文化。这里应首先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对宪法第一补充条款含义解释的放宽,是过去三十余年的事情了。这是法律系统在势如破竹的传播实体广告和步步进逼大公司游说活动面前做出的裁决。这一裁决,第一补充条款的自由绝对原则规定的出版、言论自由范围,被扩大到社会财富雄厚者可以公然赎买选举活动,其广告活动享有不受政府规定限制的权利。它阻止政府对政治大选开支、商业广播、商业言论设定任何限制。事情变得容易理解了,形而上变化如此,形而下实际效果则是:以“出版言论自由”形而上概念笼罩、保护财富雄厚和有权势少数强者为其一己利益活动“自由”。资本的决定权力将不经过政治辩论过程和政府管理规定。也即,这种“自由”包括财富雄厚者行为不受公众研究辩论的自由。可以说,宪法第一补充条款己变成保护少数强者特权的原则。这一特权原则赋予某些“公民”“权利”,允许他们支配公众舆论的行为。问题更在于传媒形式是商业化的实体,本身即以赚取最大利润为第一目的;它掌握在拥有庞大商业实体、为数很少的人手里。在创收利润手段上,它们越来越依靠广告。


      形而上抽象概念的出版、言论自由所导致形而下经验的实际效果是什么?经过约三十年时间,政治大选活动基本上是电视的政治广告运动。大公司那样为了其既定利益,它们可以合法不受限制地把成本消耗在政治广告上,它们称之为“软财力”。政治广告现在受到第一补充条款的保护。1998年大选,总共耗费资金10亿多美元,其中5亿多的去向是购买广播时间。商业传媒反对任何其他选举融资方式。第一修正条款给了它们权利。为赚取最大利润,它们享有做任何自己想做事情的自由权利。选举活动的庞大耗费被称为“选举开支危机”,但是没有商业化传播营运,哪里会有这种危机?!一个有最充裕资金的候选人,意味着最有购买广告能力,也最有手段制定自己竞选谋略。当然,这并不是说只要最有资金,就会胜选。而是说有一点是不会错,即不具备起码竞争力的资金,恐怕永远不能胜选,尽管你是最适合的人选。五六十年代,人们已经产生异议,说商业化电视已经把选举候选人变成商品。尤其六十年代,人们已经感到不安,说候选人关心的是自己在电视新闻板块露面二三分钟,因而减低了走出去与选民和选区直接交流的兴趣。很清楚,形而下实际效果是:第一补充条款的出版言论自由形而上抽象原则,保护了财富雄厚的少数,造成他们有效地控制整个选举制度,以富有阶层利益损害民主,是对大多数进行嘲笑的滑稽剧。媒体大亨利用宪法第一补充条款保护,与大多数较量,保护自己公司享有的特权和国家财政补贴。


      以上第一补充条款的分析例子,仅在于说明形而上概念与形而下经验的二元对立,形而下是形而上的脚注。摩尔《科片》中针对媒体的质疑,与麦克切斯尼分析的是一个问题。最根本的是二元主义的思维缺陷。人们经常不加思考地接受一个说法,比如政府是任何社会必然的、唯一反民主反自由的力量;市场、商业化、私有化的媒体是任何社会必然的、唯一民主自由的力量。这种二元思维,让人们看不到传媒形式逻辑和性质的根本原因。摩尔在讲社会恐惧文化问题时,是把媒体和政治人物放在一起的,他们一起制造社会的恐惧。传媒形式是经济实体也是政治实体,与政治人物一样,同属于和掌控在财富雄厚的少数强者阶层。他们本质上是一个反民主反自由阵线。有人习惯于例数各种具体媒体与政府互相攻击的现象,用来支持政府与传媒之间的二元思维。这种二元不是不存在,而只是在严格意义上,是强者之间的互相钳制和角逐(当然用同一个形而上的“自由”话语结构),并不属于社会公众对强权政治的监督范畴。性质在于,在对待社会公众的以强凌弱态势上,政府和强者通常是一起的。这是为什么接受摩尔采访的人,有的一谈起政府,就一肚子怨恨。媒体的表现是,对很多社会和大多数人利益问题的报道,都不认真分析或进行调查,把实情告诉公众。科伦拜这样的社会暴力问题,他们只利用它的耸人听闻效应。人咬狗是新闻,狗咬人不是。一个放弃社会责任的说法是:媒体责任只是报道;分析和解决不是媒体的责任。在这说法之下,把社会暴力报导利用于吸引受众,使之成为追求收视率和逐取利润手段。《科片》显示,多少方方面面利用公众恐惧发财。政客利用它达到在其掩盖或借口之下的其他政治行为。在形而上“自由”笼罩下,形而下公众自主或自由在哪里?他们被别人安排着,首先被媒体当作特殊商品出卖给广告客户,转而成为各种赚钱行业逐取利润的顾客对象。不管哪个过程,他们都是少数强者手里“自由”摆弄的玩物。


      所有“人权”“自由”“平等”“民主”的政治术语,都是形而上和形而下两个层次,都是形而上与形而下之间的概念游戏。它以人人心里感觉上舒服地吞下这些概念开始,以强者在形而下层次实现强权政治为结果。症结就出在形而上与形而下政治概念逻辑的对立。自由持枪对任何个人都是一种权利,听起来自由真是极大,是中国人不可想象的自由。但在形而下层次,人们可见的是一个手持武器人的形体的颤抖—如詹姆斯•尼科尔形容的—心理上是(对强者或政府)不可名状的恐惧,怕得要死!(Fear to death!)。少数强者利用自由持枪文化则是另有所图—赚取利润!持枪自由本身就是不自由的本质。想一想:真正获得自由的人枪对他还有用吗?再者,安全感都没有,还有“自由”吗?


      “自由言论”恐怕是人人心理上感觉舒服的概念。有人说它本身就是目的,就是绝对原则。然而,言论自由真的本身就是目的不是手段吗?你以为自由言论本身就是目的,你不想让自己的话让别人知道吗?光说不行,说就是让别人知道,就有了目的,不是吗?只要这样,自由言论本身就不是目的。给你自由你可以骂总统,可以骂体制。像摩尔这样,可以拍文献片说出自己的话。你当然不是关在自己房子里骂?这会是神经病。你在大街上骂,没有人听,人人都以为你是神经病,比关在自己房子里骂更糟糕。你还想骂吗?你会说,总有人听。但你说话的目的还不仅是让人听,还是让你的话造成影响,说话本身还是目的吗?它是手段了。而强权政治的一个最机巧的做法就是让你说,不让你产生影响。你的言论无大碍,尽管自由,一旦有大碍,收拾你的名目多着呢。这就是形而下经验的自由与形而上绝对的自由逻辑上的断裂之处。在强权政治下,由于说话产生出来的影响后果再大,充其量也是再来一次选举,把另外一个强者利益代表推上前台。一切还是照旧,还是你说你的,你骂你的,他照样干他的。你的骂还帮了它,给它带来了各种自由外观和装饰性美丽花絮。这是自由政治概念二元对立逻辑构成的问题实质。


     形而上的人权是人人有份,人人平等的。似乎是凡人就有人权,谁也不例外。而在形而下,这个逻辑就断了。强者要的是追求幸福、奢华物质生活的人权;而大多数人被迫追求的只是生存与维持生活权利。形而下充满了角逐竞争。个别形式上似乎是人人竞争幸福,在宏观形式上是少数有条件强者追求无止境幸福同多数无条件弱者仅为生存和生活必需品的冲突。形而下层次似乎永远是少数强者在斗争、在取胜,大多数被少数斗、被打败。自由、民主的美国有1%的少数拥有全社会50%的财富;80%多数仅使用6%的社会财富,在贫困的边缘挣扎。6岁男童母亲就是例子。这不是“人权”,而只是少数强者称做“人权”的东西;正是这种“不是人权”,才有的少数人把自己获得的称为“人权”的东西。道理很简单,什么时候实现生存人权成为头等重要的事,才是有可能接近真正人权的时代。正如《科片》中加拿大青年的理解,人权是每个人都有生存权利。摩尔给出观众布什声称只有国会批准军事预算才是首要头等大事的画面,说明的正是形而下层次富人的“人权”第一。发动战争是少数强者要做的事,不是处于弱势的多数要做的。海外暴力是少数人的强权政治行为,不是弱势多数公众的行为。


      民主、分权而治、监督政府等政治概念在形而上似乎反映了每个人的权利,它是公众、人民、所有个人对政府监督。但在形而下,由于传媒实体掌握在社会少数强者手里,而且其本身既是政治实体也是以赚取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实体,形而上反映人人的权利(力),必然只是一个悬念。《科片》提供的特殊恐惧文化和媒体行为的纪实片断正是这个悬念的注脚。媒体运营方式和传播内容是根据既定维护强权政治和经济利益而设计的。对运营方式和传播内容起决定作用的,是一个整体强权体系;这个体系是一整套政治、经济结构、文化和传播技术。媒体在任何社会都是权力和对社会控制斗争的中心。而它与经济的关系决定着媒体的政治角色及其与社会强势政治和经济力量阶层的联系,也决定媒体政策决策过程本身具有的腐败和欺骗本质,原因是政策及其决策过程服务于这个阶层的利益;这些人同时又是暗箱操作的媒体决策人。形而上概念性民主、分权而治、监督政府的政治,在这里发生逻辑中断。人人有权监督政府,只流于一个在空中漂浮的美好悬念。也是因为这个中断逻辑,传媒批评政府现象只反映强者之间的牵制和角逐。它表面上有时有些激烈,却并不能起到阻止强者既定的对他们有利的政治与经济政策。人们那么反战,然而每届美国政府却都能至少发动一场战争。“自由”媒体不仅没能事先进行阻止,反而扮演“擂战鼓”角色。人们是那么想实行枪支管制,实行普遍医疗保险,然而无尽无休、长年不断的辩论,“自由”媒体没能推动解决任何问题。一切照旧,按照财富雄厚阶层的意志一意孤行。


     所有人的政治,是形而上的概念,叫做“民主”。可是形而下,只是少数强者的政治,也被称为“民主”。公众是弱者,没有力量,监督不了谁。如果说还有点公众监督,作用再大,充其量也如同耳边风或挠痒痒。分权而治,是强者之间分权,不是所有人分权。在权力政治领域,公众是局外者,游戏的台面没有给他们提供座位。一人一票是选举民主,但是形而上意义的享有选举权利的公民,50%的人在很大程度上由于对富人政治冷漠而不参加投票。形而下面上看到产生的总统只是25%票数的结果。这么一个过程,选举结果在实质上还是民主的吗?更实质的还在,即使这么少数票数产生结果的选举,也还是金钱运作而来,是富人强者用钱的结果。不少公众似乎在游戏范畴之内,但不是游戏者,不是下棋人。而是下棋者的棋子。都是强者在决策,在按照他们的利益方向,运筹着决定弱者命运的决策。麦克切斯尼《媒体的问题》一书分析的制定媒体政策暗箱操作过程,对这一点是清楚的说明。还有,美国政治形而上是两院辩论、三权鼎立,都是强者在辩论,在鼎立。而且在两院辩论、三权鼎立幕后有大量暗处操作和金钱作用;两院的游说活动是合法的,选举法规定金钱操作业是合法的。这里,在金钱作主与民主之间被划上了等号。
“自由民主”概念的政治是一种特有文化。“自由”逻辑包括两个突出二元结构式,一个是政府与非政府(或个人)之间的天敌对立关系,另一个是“我们”和“他们”的天敌对立关系。对非西方传统民族或国家强加“自由民主人权”概念,就是“我们”和“他们”二元思维结构的反映。二元结构在特有的非理性心理状态上把差异想象为冲突:社会主义是威胁,中国是威胁、伊斯兰是威胁、儒家传统式是威胁…,其中逻辑都是“他们”与“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没有“和”,只有必然冲突。“他们”胜利,就是“我们”失败,就是危及“我们”形而上的一切理念,危及“我们”形而下的强权政治,经济利益和私有财产扩大化。这些都是“我们”的心理恐惧。即使“他们”采纳“我们”的理念,已按照“我们”的路走,还是不能掉以轻心,“他们”的文化、信仰、宗教传统还是跟“我们”不一样。“我们”必须征服“他们”、控制“他们”。特定文化、特定强权政治的传播媒体,也必然是使这种二元思维制造为社会的意识形态。


三、结论:中国传媒理论和“社会和谐发展”应吸取的教训


      形而下经验的事实,提供大量形而上抽象“自由”概念的注脚,想弄懂它的逻辑已经不难。这个逻辑是:形而上包括任何单个人的任何和绝对自由;而形而下任何人的自由与他人的自由都是互相联系的,都不绝对。任何人按照绝对逻辑行事,在形而下必然发生断裂,必然产生以侵害或牺牲别人自由为代价。这种思维更糟糕之处是,它既坚持形而上的绝对自由,同时也坚持二元对立,把人只看成是孤立单个、互相分裂不相联系的,且是必然冲突的。我/他、我们/他们、政府/个人等等都是斗争的对立面,而不是相互依存、和而不同、可以产生和谐共同体的。这是一种哲学上可称作是“一多二元”的文化。一,是绝对;多,是单个分散个体;二元,是互相斗争。如此产生形而下的强权政治和制造出大量社会和世界的不和谐,是其必然逻辑所致。


      有一种“一多不分”思维逻辑,是追求和谐社会的适宜思维。在这个思维模式中:一,是人与人的互联相系;多是不同、多元性;不分,是浑然而一,和而不同。“一多不分”是科学发展观,即从“多”或“不同”之间联系和互相依赖关系看问题,是着眼于创造有利于方方面面的共同氛围。在这里,形而上与形而下两个层次的自由逻辑上不是断裂,而是相续相通。这个形而上,不是“metaphysics”,不是假设或遐想,而是人类经验社会的理性总结,是形而下抽出的规律性。它克服一多二元的逻辑断裂问题。一多二元的形而上不反映形而下,是取消形而下的本质,使自己必然变成强权政治的话语结构。笔者认为,摩尔的《科片》,还有麦克切斯尼的分析,至少给了我们以下几个提示:


    1.中国传媒界,尤其是在中国传媒理论和形态创建问题上,不应当盲目吸收“一多二元”模式,而应看到它的形而上与形而下的二元对立逻辑。理由很简单,因为它逻辑上导致二元对立结构模式,如我与他、我们与他们、政府与个人,把他们之间的关系规定为自然敌对性。也即,自己与任何他人、政府与人民、我的国家和民族与任何他国和民族之间,关系只看成是唯一我征服你的对立和冲突。它基于的是一个特定传统和社会文化所产生的人性必然邪恶信仰和由这一信仰导致的人与人的隔膜与猜疑,且走向极端的一种思维逻辑。如若以此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思维逻辑,必然形成导致社会矛盾与分裂的思想根源,与创建和谐发展社会的方向背道而驰。所以认清、弄懂二元对立及其导致形而上与形而下二层次的游戏逻辑,是十分关键的。


    2.中国要避免把社会媒体拥有权或操作权完全交与少数强者私人手中。公众与政府必须对社会传媒理论及其形态具有主导能力。私人媒体运营必须接受公众监督。原因很清楚,正是摩尔所告诉观众的和麦克切斯尼所深刻分析的。私人媒体是以逐取个人资本扩大为第一目的的;它的神圣原则是以最小成本赚取最大利润。市场经济驱动下的传媒历史和现状是同一种现实:媒体除了将公众作为赚取利润收入对象,不对社会负有责任;理性是在如何赚取利润的意义上,而且这个“理性”受“最大利润为第一目的”的非理性驱动。媒体在传播内容上必然是以推销逐取利润为目的的社会理念、低俗内容产品、最小成本不顾质量的节目。中国传媒理念、形态、手段和内容已经出现使社会出现思想混乱(形而上的说法是自由)、色情、耸人听闻、渲染暴力的现象,其中包括报刊、书籍、电台、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大量的形形色色低俗广告阻碍受众对健康信息的正常接收。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取消传播正义与邪恶思想界限,以娱乐无害为形而上原则,削弱道德意识;而且不分节目内容、不分受众对像,一律灌输纯以促动最大收视率和扩大读者面为目的而编制的内容。有的甚至公然编制和散布谎言,给社会不和谐带来隐患。负有社会责任的传媒形式,逻辑上不应以逐取最大利润为第一目或绝对目的。媒体本身政治性质决定,它一旦以赚取私有资本的扩大为第一目的,逻辑上必然走向成为少数强者维护私人利益政治工具的路。


    3.不能以二元思维逻辑把传媒与政府搞成截然对立的关系。这个逻辑是,只要政府管理或干预,就是不民主、不自由;凡是个人、民营(私有经营)的,就是天然自由的。形而下的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互相联系和相对的。按政治学逻辑,形而下出现二元截然矛盾对立和冲突局面,是很特殊的社会剧变条件。它的产生,是少数强者极端强权专制达到平衡状态趋近完全破坏的形势,是社会和谐完全丧失的状况。在维护国家社会稳定还有利于全体人民的条件下,制造媒体与政府二元逻辑,是十分有害的。在形而上层次鼓吹绝对原则,必然导致形而下二元对立,助长不和谐,滋生社会不稳定隐患。传媒形式要站在公众利益一方,关心公众利益问题,与政府形成良性、健康互动关系,对政府政策实行监督、提出谏策;要站在政府正确的、服务于社会大多数人利益的政策立场一边。而且,在同一立场的另一个重要方面,要制造威慑社会氛围,揭露政府内部贪污腐败行为,都是媒体不可推卸的神圣责任。


    4.传媒机制的重要作用还包括对以赚取最大利润为唯一目的的经济实体,不管是民营(私有)还是国有,实行监督;及时揭露它们有害消费者利益和给社会与自然环境带来危害的产品和经营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正常秩序。传媒从职人员应当具备高度社会责任感和个人社会意识素质,拒腐蚀,坚守基本职业道德与人格。传媒实体内部应当树立自律原则,建立惩治受贿贪污乃至编制虚假新闻和虚假内容产品行为以及避免制作严重危害道德意识节目的机制与自律原则。媒体不可以为吸引受众为目的宣传色情、暴力、低俗意识和播放有损社会和谐与健康理念的节目。这些内容节目的一个明显特征都是以孤立个人逻辑为基点,形而上使人感觉舒服,形而下却导致混乱与冲突。这种节目在根本逻辑上培养人思想的二元对立思维,助长滋生社会意识混乱和社会关系不和谐隐患,乃至实际上直接引发大量社会不和谐行为。


    5.各级政府机关应当树立对私有经济实体清醒的独立和超越意识,避免与私有经济实体的利益趋同倾向。政府机关要站在社会与公众的整体利益一边,发挥对私有经济实体的领导作用和在经济实体符合国家利益和政策合法经营情况下提供必要支持,而不是让私有经济力量染指政治,发生与其利益趋同并一起制定欺骗公众的政策。中国要走自己的路,不应当重蹈西方某些国家二元对立的恶性循环逻辑。


      科学发展观是免除形而上二元对立思维的世界观。它是一种全局性联系思维。科学发展观倡导以变化发展、不孤立静止的眼光看问题。首先,它体现在人精神状态的和谐性,进而落实在社会的和谐。传媒形式用创造性态度和生动活泼方式传播和谐世界观、鼓励和谐思维,就是科学发展观实践。它就是宣传不绝对、不极端、不抽象、不片面、不狭隘;就是传播整体观、全局观、局部与整体的合理关系观和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各方面之间的和谐关系观。媒体形式致力于这样和谐社会传播环境的建构,就是创造友好气氛的社会意识形态,就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实践符合人民利益的好政治。


安乐哲 (Roger T.Ames)

      安乐哲(Roger T. Ames),1947年生于加拿大,北京大学人文讲席教授、世界著名中西比较哲学家、国际知名汉学大师、世界儒学文化研究联合会会长、国际儒学联合会副会长,山东省特聘“儒学大家”、博古睿研究院中国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尼山世界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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